世界今头条!刘攽与泰州
来源:泰州日报    时间:2023-06-08 12:13:06

1993年上元,赵朴初先生走访泰州,参观梅兰芳公园、史料陈列馆及泰州光孝寺,曾作《踏莎行》词一首,有句云:“州建南唐,文昌北宋,名城名宦交相重”。刘攽,这位著名史学家兼诗人正是北宋时期交相来泰州任职的名宦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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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攽(1023-1089),字贡父(一作戆父),号公非,临江新喻(今江西新余)人,与兄敞同举仁宗庆历六年(1046)进士。任州县二十年,始为国子直讲。治平三年十月,因欧阳修、赵槩荐,以屯田员外郎召试学士院,因其与御史中丞王陶有夙憾,以优等屈授馆阁校勘。熙宁中判尚书考功、同知太常礼院,又因考试开封举人,与同院官发生争执,为御史所劾,并因致书王安石论新法不便,斥通判泰州。

刘攽为人博学守道,治学严谨,曾助司马光修《资治通鉴》,专治汉史部分。著作极丰。

壁门金阙倚天开,五见宫花落古槐。

明日扁舟江海去,却从云气望蓬莱。

此诗为刘攽赴泰州通判任时所作,载于《彭城集》卷十八,诗题为《题馆壁》。宋代就曾有许多著作引述此诗,诗题与诗篇文字互有差异。如《侯鲭录》卷二引此诗,题为《自校书郎出倅泰州作》,“壁门”作“璧门”,“古槐”作“井槐”;《挥麈前录》卷三引此诗,题为《赴泰倅》,“壁门”作“璧门”,“古槐”作“早梅”;“却从”作“却寻”……

一首诗竟然出现若干不同诗题,实为引用者对刘攽赴泰州任职时,所赋此诗的不同表述。因此我们仍应以《彭城集》所刊诗题《题馆壁》为准,这是刘攽自馆阁外任泰州通判时,题于馆壁的一首诗。

诗题《题馆壁》之“馆”,指北宋朝廷在京城所设崇文院。崇文院包括昭文馆、史馆、集贤院及秘阁,合称三馆秘阁,通称馆阁,而在崇文院任职之官员,便称之为馆职。三馆秘阁中,高中级馆职皆由朝官中级别较高之官员兼领,其中昭文馆设大学士一人,史馆设监修国史一人,集贤院设大学士一人,例由宰相分别兼领。而馆职中担任实事者基本上为中、低级官员。馆阁之职能,除了典掌禁中图书、编书、校书,掌修皇帝实录之外,尚有备皇上咨询访问以及储备、培养人才之作用。这里不仅是藏书修志之所,同时亦为皇帝的顾问处和国家高等人才培养和储备中心,两制、执政以至宰相等朝廷高级官员多出于此。正因为如此,对于从事实事的馆职人员 ,入选条件非常严格,不仅要具备制科或进士高第出身的资格,还需大臣举荐并通过学士院考试合格方能入选馆识,是以馆职备受朝野所重,视之为清华之选。

刘攽时任馆阁校勘,被外放到地方(通称“差遣”)任职泰州通判。宋初,始于诸州府设置通判,意为共同处理政务。通判虽为州府长官之副职,然握有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之实权,故又有监州、州倅、贰车(倅、贰皆有副职之意)、郡丞、州判、州佐、半刺(半个刺史,刺史是宋以前对州郡长官的称呼,后来亦用以称知州)等别称。“道山”本指儒林、文苑,而馆阁实属文人聚集之所,故诗题有“倅”、“道山”之称。至于诗题中有称“倅海陵”,有称“倅泰州”,则是因为北宋时海陵为泰州属县,且为州治(州府所在之地),人们往往以海陵代称泰州,实质上通判是州官之副职,而县官之副职是县丞、县主簿、县尉。

刘攽于熙宁三年(1070)四月诏与外任,通判泰州。据宋人李焘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210:“(熙宁三年四月)乙酉,诏馆阁校勘刘攽与外任。攽初考试开封,与王介甫争言,为台谏所劾,既赎铜,又罢考功及鼓院,至是求外任,王安石因之并逐攽。” 又《东都事略》卷76《刘攽传》谓:“(刘攽)通判泰州,代还,为集贤校理、判登闻鼓院。”既为“代还”,说明刘攽在泰州通判任系三年任满还朝。

刘攽任职的馆阁,是昭文馆、史馆、集贤院及秘阁的通称,三馆秘阁总名崇文院,位于宫禁之內。刘攽于治平四年(1067)闰三月为馆阁校勘,至熙宁三年(1070)四月诏与外任,通判泰州,其任职馆阁校勘前后计四年时间,而《题馆壁》诗称“五见宫花落古槐”,这是为什么?

原来刘攽在治平三年任国子监直讲时,己应诏参与司马光主编的《通志》(此后神宗于治平四年十月赐名《资治通鉴》),而为了编纂此书,奉诏设置的书局其时正位于崇文院内,从治平三年其以国子监直讲在崇文院参与编纂《资治通鉴》,紧接着于治平四年闰三月为馆阁校勘,继续参与编纂此书,直至熙宁三年四月外任通判泰州,五年间均在崇文院,故诗云“五见宫花落古槐”。

至于刘攽在泰州通判的任职时间,既然其于熙宁三年四月外任通判泰州,在任三年,那就说明其在熙宁六年四月以后离任。

刘攽通判泰州,系自熙宁三年至熙宁六年(1070-1073),前后整整三年。

刘攽通判泰州期间,尚写有《海陵》《玩芳亭》《寄馆中僚旧》《寄刁景纯》《寄胡完夫》《寄韩持国》《次韵酬顾子敦见寄》《寄孙巨源》《秋雨四首》《蟹》等诗章,此外尚有《玩芳亭记》一文传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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